合肥代缴社保服务公司,合肥社保公积金外包,合肥本土劳务派遣
“法律不是有规定,工作满一年就可以休年休假吗?我明明都在公司干了两年多了,怎么连年休假都不让休?”这天,某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待了一位劳动者张某。
两年前,张某从一家高职院校的财务专业哔业。当时由于工作不好找,她便接受了一份非全日制工作,在某美妆品牌公司从事财务工作,每天工作4小时,每周工作4天。两年后,该公司的一名全日制财务人员离职,公司考虑到张某踏实能干,也熟悉情况,便与她签订了全日制劳动合同。
入职8个月后,张某提出要休5天的年假。公司拒绝,提出其正式入职公司还不到一年,累计工作时间也不到一年,不能休假。张某无法理解,于是来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,咨询一下该怎么办。在详细询问了张某的工作经历之后,监察员告诉她,她对法律的理解有偏差。
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第三条规定:
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,年休假5天;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,年休假10天;已满20年的,年休假15天。
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》第四条也规定,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。但这里的“累计工作时间”并不仅仅是字面意义上的工作时间。
人社部办公厅《关于〈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〉有关问题的复函》规定,“累计工作时间”包括职工在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,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(视同工作期间)。
由此可见,年休假适用对象为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,而不包括非全日制劳动者。也因为这样,劳动者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期间是不能算入“累计工作时间”的。根据这种计算方式,张某的累计工作时间截至目前只有8个月,尚无权享受带薪年休假。听了解释,张某的心结终于解开了。
合肥社保代缴服务流程:
1、客户提出合作需求
2、制定外包合作方案
3、双方签订合作协议
4、提供员工参保材料
5、支付社保代缴款项
6、社保申报正常参保
关于我司:
骏伯人力资源(集团)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,我司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,是一家拥有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》、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》的全国连锁、集团化运营的人力资源公司。目前全国有83家分公司,至今已有20年的行业服务经验。
本公司立足于广州,业务辐射全国各省市,致力于为全国各地企业提供:劳务派遣、人事外包、业务外包等人力资源解决方案。为分散型企业提供劳务派遣服务,为员工流动性较大的集团企业提供专业、高效的人事外包服务,可提供方案帮助企业防范风险、节省成本。
公司秉承:客户至上、互利共赢的理念,坚持“以人为本”、“诚信合作”、“规范经营”、为广大客户提供专业、高效、优质的人力资源服务,解决客户的根本需求,为客户带来更多福利。
业务合作电话:
公司:骏伯人力资源(集团)有限公司
联系人:姚先生
手机:13585964157(微信同号)
电话:021-36352611 在线QQ:2643788936
网点:广州、深圳、上海、北京、天津、重庆、成都、武汉、长沙、南京、杭州、沈阳、贵阳、佛山等350个城市。